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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规划 系统实施 四川全力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改革

近年来,四川省财政厅按照财政部和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科学设计、系统规划、积极创新、攻坚克难,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全力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在制度建设、目标管理、评价范围、评价质量、评价方式、结果应用六方面取得突破进展和明显成效,全省财政资金绩效和财政管理绩效得以有效提升。

一、系统设计,夯实制度建设基石

近年来,省财政厅一直致力于筑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基石,确保全省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有规可循、有章可依。

(一)坚持规划引领。按照《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相关要求,研究制发《四川省财政绩效管理五年规划(2016-2020年)》,明确提出全省财政“十三五”期间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整体推进,重点突出;创新突破,提高实效”基本原则,系统规划总体目标任务和年度工作内容,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系统性、协同性和整体性,推动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坚持一体多翼。按照财政部关于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要求,省财政厅着力构建层次清晰、相互衔接的“1+N”制度体系,其中“1”即《四川省财政绩效管理五年规划(2016-2020年)》,“N”分三个层次,一是建立制度办法,规范指导绩效管理改革,制发《四川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等4个办法;二是健全操作规程,明确工作细则,制发《四川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内部规程》、《四川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流程》等3个制度;三是印发工作通知,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制发《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市(县)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方案》等4个方案通知。

(三)坚持动态完善。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省财政厅及时落实财政部和省政府最新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工作实际,不断修订完善制度办法和业务规程,如财政部印发《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和《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后,省财政厅立即根据财政部最新要求,修订完善《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扩大绩效目标管理覆盖资金范围,细化绩效目标管理内容,加大绩效目标公开力度。

二、前移关口,严格绩效目标管理

省财政厅紧紧抓住绩效目标这个龙头,不断完善绩效目标管理的方式和内容,细化、量化绩效指标,绩效目标管理质量稳步提升。

(一)抓预算同步。按照“一分预算、一分目标”的基本原则,省财政厅将绩效目标管理范围覆盖所有省级项目预算,并实现项目预算和绩效目标同步编制、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在编制环节,项目预算编制和绩效目标编制同时启动、相互匹配和动态调整;在审核环节,按照编报层级实行逐级同步审核,不符合要求的绩效目标将连同项目预算一并退回编报单位进行修改完善,直至预算与目标合理匹配并经审核通过。在批复环节,按照《预算法》时限要求部门预算与绩效目标同时进行批复,批复后将具有法律效力,不得随意进行调整,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抓集中会审。绩效目标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2016年,省财政厅采取省级部门、业务处室、绩效管理处联合会审的方式,分三个绩效目标会审小组历时20个工作日对省级13000余个项目绩效目标进行集中会审,重点对绩效目标的完整性、相关性、适当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核修改,力求绩效目标量化具体、操作可行,并将省级部门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提交省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进行预审,其中5个部门的绩效目标提交2017年全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确保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依据准确合理。

(三)抓系统支撑。省级绩效目标管理范围覆盖所有项目支出,工作量较大且十分繁琐,为提高绩效目标编审效率,省财政厅建立绩效目标管理信息模块,根据部门预算项目和专项预算项目(包括省本级使用专项预算项目和对下专项转移支付)分别设计编报模板,重点对不同项目设置符合项目属性的特性绩效指标,绩效目标的编制、审核、修改全部在信息系统完成,在节约行政成本的同时,有效提升编报效率。

三、拓展范围,大力推进综合评价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关于 “将绩效评价重点由项目支出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和政策、制度、管理等方面”的要求,省财政厅积极研究拓展绩效评价范围,在抓好抓实项目评价和部门整体评价的基础上,启动实施政策和管理评价,取得实质突破。

(一)不断深化项目评价。2016年,按照预算绩效管理五年规划安排,继续深入推进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省财政厅组织16个评价组对33个省级项目开展绩效评价,重点实施产业发展类项目评价,同时覆盖民生保障、行政运行、基础设施3个板块,评价涉及22个省级部门、21个市(州)、101个县(市、区)和430个现场评价点;涉及省级项目资金242.99亿元,抽评项目资金24.92亿元,抽评占比10.26%。此次评价形成33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分项报告,1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总报告和1个产业发展类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提出调整项目预算安排、转变支持方式、归并整合项目、建立惩戒数据作假机制等政策建议。

(二)持续优化部门评价。2016年,省财政厅继续调整优化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重点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综合管理及整体效益等方面完善指标体系,大幅提高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覆盖面,省级所有一级预算单位全面开展自评,财政部门重点选择22个预算单位开展重点评价,形成22个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分项报告和1个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总报告,提出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部门绩效管理等具体工作建议。

(三)积极实施政策评价。2016年,省财政厅选取财政支持产业园区发展政策首次开展财政政策绩效评价。为增强政策评价工作的专业技术力量支撑和评价结果公信力,采取与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合作的方式,重点关注财政政策设立的科学性、合理性、执行效率、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满意度等方面,从以往单一项目评价转向涉及多个部门的综合政策评价,系统性地发现和解决政策支持对象重复、执行效率低下、支持方式不合理等问题。

(四)稳步推进管理评价。根据我省财政工作实际,2016年省财政厅研究制订《市(县)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方案》,从信息公开、预算编制、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管理、绩效管理、改革创新和财经纪律等八个方面启动对市(县)财政管理绩效进行综合评价,覆盖市(县)财政管理的各个方面,尤其注重绩效管理和改革创新两方面评价,促进全省财政整体绩效管理水平有效提升。

四、找准抓手,有效提升评价质量

近年来,省财政厅以评价指标、评价标准、评价队伍和督促机制为抓手,不断提高绩效评价质量。

(一)注重完善评价指标。省财政厅按照科学性与实用性相结合、全面性与简明性相结合、通用性与个性化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总体要求,根据评价工作实践,不断修订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为例,我省设定4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51个三级指标的共性指标体系,同时针对项目预算属性和特点差异较大的实际情况,组织财政部门、省级主管部门、评价组人员、相关行业专家等共同研究制定每个评价项目的特性指标,目前设计完成并经实践确定产业类特性指标35个。

(二)注重统一评价标准。针对绩效评价涉及对象较多、评价具体操作人员数量较大的实际情况,我省高度重视统一评价标准和尺度,尽力减少人为自由裁量权。如工业产业类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我们将利税增长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销售利润率等特性指标的评价标准设定为全省统计年鉴计算所得的行业平均数值。在具体评价过程中,先将每个现场评价选取的企业数据进行取值计算,然后和全省行业平均水平进行比较,按一定比值计算得出分数,以此评价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水平。

(三)注重强化业务培训。为适应工作需要,省财政厅狠抓绩效管理业务培训,2016年组织省、市、县三级财政绩效管理工作人员赴财政部和省外有关培训机构绩效管理培训5批次30余人次,省内各级财政组织业务培训20余批次600余人次,对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办法和操作流程等方面进行培训,目前已初步建成一支稳定的预算绩效管理队伍。

(四)注重评价质量跟踪。在绩效现场评价前期准备阶段,省财政厅组织评价人员研究评价对象特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提前预判财政管理薄弱环节和问题易发点,作为评价重点。在现场评价实施期间,建立现场督查制度,对现场评价工作组评价重点的跟进程度、工作程序、工作质量等进行监督。绩效评价工作结束后,省财政厅设计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质量考核评分表,对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进行综合评定,促进绩效评价工作质量稳步提升。

五、创新方式,提高评价结果公信力

省财政厅着力从评价方式、评分依据和数据核验三方面致力于提高评价结果公信力,力求评价结果有理有据、精准无误。

(一)有效借助第三方。随着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逐步深入,为更高要求、更高质量、更加专业地实施绩效评价,2016年起,省财政厅引入高等院校、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咨询调查机构等第三方独立开展绩效评价,将3个重点专项转移支付、1个财政政策交由第三方独立实施评价,省财政厅作为委托方负责评价质量控制和监督,进一步提高评价结果的客观性、专业性和独立性。

(二)有理有据重客观。为确保绩效评价过程中每一条评价结论都有理有据,省财政厅制定了《绩效评价指标现场情况记录表》、《四川省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等规范文本,所有工作底稿都由被评价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并全部整理归档,真正做到客观反映成效、如实反映问题。

(三)数据核验保精准。绩效评价工作全部结束后,省财政厅建立联合数据复核机制,实施征求部门意见、集中会商讨论、数据逐条核对三级复核措施,对每一项数据和结论进行逐条复核确认,对重大事项进行集中讨论确定,确保绩效评价结果精益求精、准确无误。

六、强化应用,切实发挥管理实效

2016年,省财政厅主动作为,从问题整改、预算挂钩、结果通报、信息公开四方面全力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一)“下功夫”实施问题整改。为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评价工作结束后,省财政厅按照“点对点”的原则梳理分解各类问题,抽丝剥茧、划清责任、划定时限,将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省级主管部门、具体实施单位、厅内主管处室、市县财政部门。同时,印发《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和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对照评价发现的675个问题,一一列出整改清单,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切实整改到位,并在次年现场评价过程中严格复查整改结果。

(二)“下决心”实施预算挂钩。一直以来,省财政厅坚持将评价结果应用到预算编制中,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好的,预算安排时予以支持和激励;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较多、达不到绩效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的,根据情况调整项目或相应调减项目预算,直至取消该项财政支出。2016年,省财政厅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提出调整1个专项项目支出方向、压缩1个专项项目预算规模,涉及财政资金6.1亿元,并将省级项目评价结果作为省级预算安排和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的重要依据。

(三)“下力气”实施结果通报。省财政厅建立绩效评价结果通报机制,一方面将评价结果呈报省政府,呈请省政府印发年度绩效评价结果通报,督促省级部门和市县政府应用绩效评价结果。另一方面,积极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省人大报告,按省人大要求,从2017年起,将部分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财政决算内容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并逐步扩大报告范围直至所有绩效评价结果报送省人大,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四)“下深水”实施信息公开。2016年起,省财政厅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积极主动“晒”结果,省级所有一级预算单位(除涉密部门外)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全部在部门(单位)党政网公开,部分重点项目财政绩效评价报告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开,逐步扩大公开范围直至全部依法公开,接受外界监督,增强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以外部监督力量推动绩效管理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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