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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政:纵深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

2016年,省财政紧紧围绕《预算法》,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为契机,深入推进绩效理念,以政府绩效考核为抓手,纵深推进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

一、树立绩效理念,强化资金管理

刘奇省长在省财政厅视察走访时指出:做好财政工作,要注重开源节流,既确保财政收入更多更实,又必须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支出更优,推动经济加快发展,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广大群众最关心的突出问题。财政厅党组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厅党组书记、厅长胡强多次强调: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是财政部门的重要职责,必须坚持“用钱必有效,无效必问责”,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各级各部门同频共振,在经济下行之际,不仅花大力气全力提振经济增长,更是牢固树立绩效理念,向绩效要资金,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花出效益。

二、做好既定动作,推进全覆盖

一是推进绩效目标全覆盖。所有部门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时,要求一级项目必须编报绩效目标,经过汇总审核后,方可编入部门预算。200万以上二级项目绩效目标必须经过评审后,方可编入部门预算。2017年单省本级就有252个一级项目,373.8亿元预算资金进行了汇总审核,909个二级项目360.49亿元预算资金进行了评审。核减二级项目86个,预算资金23.79亿元。

二是推进绩效监控部门全覆盖。要求各级各部门根据年初确定的项目绩效目标,充分应用账户运行、资金监管等信息系统进行项目运行监控。项目预算执行过程中,如发现偏离目标的,及时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办法。省财政厅高度重视监控工作,副巡视员刘维平亲自率队,就江西援疆项目绩效运行情况进行调研,通过“解剖一只麻雀”提出下一步提升绩效监控对策。

三是推进绩效自评全覆盖。要求各级各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总量必须达到项目支出的60%以上,2016年度省本级自评项目资金约289.13亿元,占项目总支出的63.8%。省财政选择了党委政府关心,群众关注的7个重点项目和12个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重点评价,涉及资金约104亿元。

三、优化自选动作,着力改革创新

一是把纪律挺在前面。制定《江西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纪律“八不准”规定》建立内控制度等,细化了绩效管理岗位风险点,规范预算绩效管理从业人员行为,保障绩效管理公平、公正、公开运行。

二是完善了第三方机构参与机制。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了中介机构库。制定了《江西省财政厅会计类第三方机构库管理暂行办法》、《江西省财政厅聘请专家支付咨询服务费用管理办法》,明确第三方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则、责任、流程、费用和管理考核等,保障绩效评价结果客观公正、科学有效。

三是用好政府绩效考核抓手。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将其列入政府绩效考核范畴,其考核结果直接与各单位绩效排名、绩效工资挂钩,从而有力推动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是充分应用信息公开。2015年省人大听取教育绩效评价情况汇报的基础上,2016年又选择了40个部门二级项目绩效目标随同部门预算一同批复,并按程序向社会公开,待取得经验后全面铺开,并按部门预算编报程序报省人大审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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