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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

 “十二五”期间,福建省财政充分发挥作为全国政府绩效试点省份先试先行的探索精神,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先易后难,由点及面”的原则,着重围绕提升理念、完善制度、突出特色、健全标准和夯实基础等方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从无到有,建立和逐步完善了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为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突出绩效理念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标志性进展

通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尤其是大力开展绩效评价,各级各部门支出的责任意识和“重绩效、讲绩效”的预算管理新理念逐步树立,且有明显的提升。全省各地主动把预算绩效融入到政府绩效管理体系中,将预算绩效打造成福建作为全国政府绩效管理试点省份的“新名片”。省委省政府专门出台制度办法,通过将预算绩效管理指标纳入政府效能考核、将绩效评价结果向政府和人大报告等方式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促进行政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提升。

二、突出制度建设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推进成绩显著

“十二五”期间,省财政共出台12项制度、13个管理办法、5个操作细则,为全省预算绩效管理确立了基本的制度依据。通过以制度框架的形式将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有机结合,搭建起了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框架。依靠制度基础,已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省本级预算部门扩大到103个,覆盖所有省本级一级预算部门(不含中央直属机构、驻外办、武警、部队等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试点的县级财政部门扩大到78个,覆盖全省所有县级财政部门,形成部门工作开展范围“全覆盖”。全省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涉及财政资金从2011年的不足100亿元快速增加到20151853亿元,年增长率高达184%。在绩效目标、监控、自评等多个指标的覆盖率硬性要求上,超额完成了财政部工作规划的量化要求,连续4年获得财政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优秀表彰。

三、突出管理特色预算绩效信息化建设取得较大突破

“十二五”期间,省财政将“绩效目标有层次、绩效监控有突破、绩效评价有互动、评价反馈有重点、结果应用有亮点”作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向,目标管理注重完善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的多层次要求,监控管理注重信息化动态跟踪,评价管理注重强调财政部门与主管部门携手把关,反馈应用注重创新多元方式,逐步呈现出具有福建特色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思路。同时,依托福建省财政信息一体化平台,将绩效目标模块与预算编审模块有机结合,首创网络化的预算绩效管理软件模块,实现了预算绩效管理的电子化申报审核。

四、突出标准制订预算绩效管理综合实力明显提升

通过逐年搜集和整理,省财政先后印发分行业分部门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参考指标体系》,初步建立起涉及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技等21个领域的926个绩效评价参考指标。各级各部门也逐步探索针对不同类型专项支出的个性化评价指标体系。省财政从实施透明预算、规范预算编制、优化收支结构、盘活存量资金、加强债务管理、完善基层财力、落实“约法三章”、严肃财经纪律等8个方面对市、县财政管理建立了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全方位评价,逐步将绩效评价由专项支出评价拓展到财政管理评价。同时,先后出台《规范中介机构参与福建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预算绩效管理专家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办法,搭建起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库,采用邀请招标、比选、竞争性磋商、网络公开招标等方式与高校院所、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等不同类型的第三方力量合作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预算绩效管理的权威性和客观性大大提升。

五、突出考核奖补基础工作水平全面跃升

“十二五”期间,省财政逐步形成了“以考核促工作”的思路和“考核与奖补挂钩”的激励机制。工作考核方面,先后出台了对省直预算部门、设区市财政部门的工作考核办法,并根据考核结果,分年度发放奖补工作经费;财政管理方面,专门出台了对市、县分类考核的评价方案,依据考评结果,对排名靠前的市、县进行财力性资金奖补。同时,开展对落后市、县分管局领导的集中约谈和指导,进一步提升福建各地在财政部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中的整体排名。

“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已经成为财政管理工作中的关键理念。全面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是“十三五”时期福建省财政改革发展的重中之重,要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注重扩范围,工作要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在全省各市、县全覆盖,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省、市、县所有预算部门都应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所有申请财政资金的预算支出原则上都要设定绩效目标和开展绩效监控,执行完毕的财政资金都要由资金使用单位对照事先设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相应的自评结果。二是注重补短板,工作要准。针对自身存在的短板补缺补漏,精准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要适应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要求,继续完善制度体系,配备机构人员,拓展管理模式,加强第三方力量培育和建设;要健全工作考核机制,完善以考核结果为依据的奖惩机制。三是注重提质量,工作要严。要把提升质量作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着力点。预算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应当内容完整、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能够与相应的预算资金额度相匹配;绩效监控应当适时、适当,重点突出,针对性强,能够切实反映绩效目标的当前和预期实现程度;绩效评价应当及时、规范、系统、科学,能够针对绩效分析所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政策建议。四是注重促实效,工作要实。要建立绩效信息同预算编制相结合机制,在编制财政预算时,应当充分参考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要完善绩效信息报告机制,将有关支出的绩效目标、绩效情况等按要求向本级政府和人大报告,为政府决策和人大监督提供重要依据;要健全绩效信息公开机制,对社会公众比较关注的重大民生支出绩效信息,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逐步向社会公开。五是注重创品牌,工作要新。大胆尝试、主动作为,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框架的基础上,突出具有地方特色和独特经验的探索和实践。要积极探索绩效目标前审工作、分类编制绩效目标工作、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指标体系规范化建设、整体评价和财政政策、财政制度评价等新的方式方法。

  


 (福建省财政厅副厅长 赵静)

      原载于《中国财政》2016年第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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