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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构建全过程绩效预算管理新机制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报

 

2016年 第2

(总第63期)

财政部预算司                    2016413

 

 


坚持绩效引领  深化预算改革

河北省构建全过程绩效预算管理新机制

 

2014年开始,河北省率先在省级全面推行绩效预算管理改革,印发了《关于深化绩效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当年111个省级预算部门(除涉密单位)全部按照改革的要求编制了绩效预算。2015年,又进一步将改革推广至全省各市县,各级预算部门(单位)全部按照要求编制绩效预算。目前,改革正在按计划深入推进,改革成效初步显现。

河北省绩效预算管理改革主要是按照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政府预算管理制度的要求,以规范的绩效预算管理结构为基础、预算项目为载体、绩效管理为主线,形成“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新机制,切实优化财政资金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改革主要包括五方面内容:

一、构建科学规范的三级预算管理结构,提升预算编制的质量和水平

河北省改革原来以预算项目为主的单一层级的预算管理结构,拓展完善部门预算管理层级,建立“部门职责——工作活动——预算项目”三个层级规范的部门绩效预算管理结构。“部门职责”是按照政府“三定”方案和战略部署分类梳理确定的政府赋予部门的职能和应履行的主要责任;“工作活动”是部门履行某项职责所采取的工作举措,是部门职责的反映和相应的预算项目的归集;“预算项目”是支撑某项工作活动开展的具体支出事项,反映财政政策的具体内容。

按照河北省出台的绩效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编制首先要确定部门职责和工作活动,建立“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目录,以此将部门全面使用财政资金开展的工作内容进行分层梳理和科学对照,将所有财政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实现三级框架下逐级安排和对照考评,并要求所有预算项目均在部门职责和工作活动框架下编列,与部门职责无关的活动、与工作活动无关的项目,不得列入部门预算,以此确保预算编制与管理全面系统、归类科学、脉络清晰、层次分明,可实行逐级预算信息检索。

2014年,河北省完成了省级111个预算部门(涉密部门除外)“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的梳理工作,共梳理省级预算部门职责437项、工作活动1093项。2015年,省市县三级同步编制了年度绩效预算。通过按照三级结构编制绩效预算,不仅为落实预算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等原则提供了有效抓手,而且通过分领域、分层级审核绩效目标指标并进行科学调整,也有效解决了支出基数固化、资金难以统筹、项目安排零碎、项目绩效不高等预算安排中存在的老大难问题,全面提升了预算编制质量和水平。

二、探索构建绩效目标指标体系,为绩效预算管理改革提供绩效标准

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是实施绩效管理的前提,也是绩效预算管理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所在。河北省将三个层级绩效目标指标体系建设放在绩效预算管理改革的重要位置,着手建立衡量部门职责、工作活动和预算项目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及评价标准体系。具体来讲,在部门职责层面,确定部门各项职责的年度绩效目标;在工作活动层面,分别制定年度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在预算项目层面,分项确定年度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和评价标准,并将其作为预算项目审核入库、预算编制和监督评价的重要依据。项目绩效指标、评价标准的设定要求可量化,达到信息可采集、执行可监控、事后可评价。

2015年制定印发《省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和《省级预算指标库建设与管理办法》,规范了绩效目标和指标建设。河北省在总结近两年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借鉴其他省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整理收集20000多条绩效指标,并逐条进行甄别、筛选、提炼,对筛选出的绩效指标名称的规范性、指标解释的准确性、指标计算公式的科学性等指标要素逐条进行审定和完善。按照预算功能、“部门职责——工作活动”和项目支出三方面内容构成“三个维度”,以此对指标体系进行分类。先后组织部分省级部门和高校的专家教授召开论证会,梳理规范了3780项绩效指标,其中,按政府收支分类梳理的绩效指标1280个,按职责活动分类梳理的绩效指标2230个,按项目支出构成分类确定的通用指标270个。

三、改进预算审核方式,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

绩效预算要求在预算编制环节按照规范的流程和科学的绩效目标指标进行全方位的审核论证。河北省对预算管理流程进行了全面优化:一是将绩效目标指标审核作为安排预算的前提——各部门申报预算项目时必须填报三级绩效信息;二是财政预算审核的重点由过去直接审项目,转为先审部门职责绩效目标与政府工作部署的匹配性(特别是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再审各项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的科学性、预算项目与职责活动的关联性、立项的必要性,最终确定合理的项目预算额度;三是偏离政府战略目标、部门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不明确的项目不予安排资金,绩效偏低的少安排或不安排资金,保证预算安排统筹兼顾、重点突出、科学高效;四是在预算编制系统和部门预算文本中明确各部门三级绩效信息内容,便于人大代表对照审核。

2015年,在部门预算主管处审核的基础上,河北省组织业务骨干和专家对列入2016年预算的3000多个项目的绩效目标指标进行了复审,涉及资金400多亿元,共审减项目100余个,资金近4亿元,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配置效率。

四、实行全周期预算项目管理,实现预算项目绩效信息和资金指标有机融合

河北省构建了以项目库为源头的一体化预算管理信息系统,将“部门职责——工作活动——预算项目”三个层级绩效预算管理结构及指标体系嵌入项目库。打通预算管理各个环节信息流,建立全周期预算项目库信息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按目录分类分层归集,做到“项目入库,绩效随行”;构建贯穿项目申报、预算编审、预算执行、决策编制、绩效监督等预算管理全过程的项目全周期管理机制。在一体化预算管理信息系统中登陆资金指标时,将执行的资金指标与对应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科学挂接,同步审核下达。在预算项目资金指标分解的同时,分解和审核相关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实现项目流和资金指标流融合贯穿项目申报审核,预算编制、调整细化、资金拨付、监督评价等预算项目管理的全过程,真正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五、建立预算绩效评价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2015年,按照《预算法》要求及绩效预算管理改革部署,河北省制定了《河北省省级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对预算绩效评价体系进行全面规范完善,各部门负责“预算项目”层面的绩效评价,对年度预算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自评;财政部门负责“工作活动”层面的绩效评价,并对重点支出领域、重大项目进行再评价。2015年确定省级重大支出政策或重大项目49项,并对其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共涉及24个预算部门,评价资金395.22亿元。根据评价结果,2016年削减绩效低的项目资金预算8亿元。

同时,对部分社会关注高的项目,河北省引进和试行绩效预算第三方评价机制,增强绩效评价社会监督力度和公信度。制定了《向第三方购买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第三方机构的选聘条件、购买第三方评价服务的程序和服务费用、财政绩效评价的工作程序等内容进行了规范。

 

 

 

 

 

 

 


报:部领导

发:部内各司局;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各中央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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