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栏目>预算绩效管理
海关总署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报

 

2016年 第1

(总第62期)

财政部预算司                  2016411

 

 


讲求绩效  管理前移

海关总署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

按照新修订的《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海关总署全面深化海关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将预算绩效管理作为“依法理财”和“科学理财”的重要内容,促进海关财务转型升级,不断提高海关财务管理水平。

一、高度重视,转型升级

海关总署历来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署领导多次在年度全国海关关长会上强调“要大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实施绩效评价制度,提高海关资金使用效益”;并将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列为署级改革项目,组织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在海关系统印发了《海关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方案》,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同时,积极推进预算管理转型升级,依托海关财务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努力实现从传统的会计核算为重点向管理监督为重点转型,财务管理方式从重资金核算的“橄榄型”(两头小中间大)向重预算和监管的“哑铃型”(两头大中间小)升级。

二、管理前移,转化机制

海关总署围绕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凸显由重事后绩效评价向重事前绩效目标管理转变,使绩效管理重点关口前移,有效发挥绩效目标在“花钱”与“办事”之间的纽带作用,实现了工作规划和预算资金的有效衔接和转变,使后续事中跟踪、事后评价有据可依,有目标可循。同时,分清责任,转变管理机制,按照“谁花钱谁负责”的原则,突出资金使用部门在预算执行中承担“花钱办事”的主体责任和财务部门负责督促落实的监督责任,进一步促进海关系统由“要我有绩效”转变为“我要有绩效”,切实完善管理机制。

三、扩大范围,提升质量

(一)加强事前绩效目标管理。2015年为适应中长期财政规划和三年滚动预算编制改革,海关总署对2016年海关部门预算的所有单位、所有项目绩效目标组织编报和审核。财务部门协同业务部门,针对不同类型的预算项目,按照财政要求、结合项目特点,制定了海关所有二级预算项目共计22类项目的绩效目标编制模版和项目绩效指标体系,为全国各海关单位编报绩效目标提供指引,进一步规范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提升了绩效目标编制质量。海关总署共审核项目绩效目标2600多个,实现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绩效目标审核结果作为项目立项入库的依据,提高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前瞻性。同时,将2015年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试点的项目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一并批复至基层海关单位。

(二)推进事中绩效跟踪监控。2015年,海关总署首次组织全国海关开展3个试点项目绩效跟踪监控工作,评估时点为20151-8月。各项目实施单位按期上报绩效监控报告和项目阶段性绩效完成情况表。海关总署组织对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资金管理情况、项目管理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并形成报告,查找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年末绩效目标能否实现做出预判。同时,在全国海关通报监控结果,对偏离绩效目标的项目提醒纠偏,确保绩效目标在年底前顺利实现,促使预算执行管理从执行进度为重点向执行质量为重点转变。

(三)扩大事后绩效评价范围。2015年,海关总署组织对与海关履职密切相关、金额较大的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涉及评价项目6大类,评价金额占部门项目支出的38%。评价工作由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评价组由海关内部业务、财务专家和外部专家组成。同时,海关总署进一步探索海关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将2014年度海关总体支出情况和业务完成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形成了《海关总署2014年度财政支出总体绩效报告》。

(四)强化绩效结果应用。2015年,海关总署及时将事前绩效目标评审、事中绩效运行监控、事后绩效评价的结果反馈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并要求其根据评价结果,加强预算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积极落实绩效奖惩制度,推进绩效结果与预算管理深度融合,在事前、事中、事后均实现有效衔接。通过强化结果应用,进一步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提升管理效能。

 

 

 

 


报:部领导

发:部内各司局;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各中央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附件下载:

 

  】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网站管理:财政部办公厅
网管信箱:mofzwgk@163.com
技术支持:财政部信息网络中心
电话:010-68551114
京ICP备050028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