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市一县”预算绩效管理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分层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机构。2012年以来,“两市一县”财政局都建立了预算绩效管理机构,长治市还建立了“三层联动”的工作格局与联系机制。“两市一县”预算绩效管理机构健全、专人负责、职能到位、有机联动,成为这些地方预算绩效管理快速发展、成效显著的重要原因和有力保障。
(二)健全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目前,“两市一县”建立和完善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长治市仅去年就印发了《长治市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5个制度办法;晋城市先后制发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绩效评价工作流程》等15 项预算绩效管理的具体制度。“两市一县”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的不断完善,实现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操作规范有序。
(三)多措并举加强宣传培训教育。“两市一县”财政局都注重在当地新闻媒体宣传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培训教育,《长治日报》连续刊登《预算绩效管理基本知识问答100题》,对市、县财政系统工作人员进行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晋城市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征文”活动,并到先进省市学习取经,有针对性地改进本地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邀请财政部、高等院校等专家为分管财政的市县领导、财政局长和市直单位负责人做预算绩效管理专题讲座。
(四)开发运用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重视开发运用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是“两市一县”财政部门的又一共识和工作亮点。襄垣县运用上海闻政管理公司“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使预算绩效管理从大量繁杂枯燥、简单机械的工作中解脱出来,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长治市使用的“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汇集了6000余条个性指标,所有市直单位都能运用信息系统设立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同时建立了智能化动态管理的“三个智库”,经过仅仅半年多的运用,该系统就展现出多方面的技术优势,取得令人瞩目的工作成果。
(五)突出重点绩效管理取得显著进展。长治市狠抓预算单位绩效目标的申报和审核,全市423个预算单位补录2014年重点项目的绩效目标492个,涉及财政资金49.2亿元;成功申报2015年752个项目的绩效目标,涉及资金41.81亿元,财政部门通过绩效目标审核,审减项目46个,审减资金3.2亿元。晋城市突出预算绩效评价及其结果应用重点,2014年评价项目110个,涉及资金41.08亿元,资金覆盖面达到60%;此外,还对全市所辖6个县(市、区)财政综合管理及所有乡级财力保障进行了绩效评价。襄垣县利用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通过申报、审核与监管447个项目的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单位131家,项目资金总额14.07亿元,基本涵盖了2015年的全部预算资金。
二、“两市一县”预算绩效管理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一)部分单位领导绩效理念不强。一是安排工作时“重资金分配、轻绩效管理”,“重资金使用、轻使用绩效”;二是编制预算时,有的不设立绩效目标,或者绩效目标不明确,不认真审核或干脆不审绩效目标;三是预算执行过程中,缺乏对项目完成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监督;四是在绩效评价中,有的对评价重视不够、配合不力,有的甚至有抵触情绪,等等。
(二)预算绩效指标体系不完善。主要表现在绩效评价指标简单、分散、单一,缺乏内在的有机联系;从横向看共性指标较全、个性指标严重不足,从纵向看一般只涉及到二级指标,缺乏更加个性化的三级指标;指标权重拍脑袋、想当然,缺乏科学性,制约影响了预算绩效管理与绩效评价的进程和质量。
(三)第三方评价机制不健全。在第三方机构的公正选聘、独立开展绩效评价、参与绩效管理等方面,缺乏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机制;第三方机构在数量和质量上也无法满足预算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的需要。
(四)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不完善。一是缺乏预算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价所需的比较丰富详实的数据库,不同预算单位的历年数据几乎没有;二是无法与部门预算信息系统有效融合对接;三是绩效目标申报模块中缺乏按部门预算角度的支出功能和经济分类科目,还需通过部门软件另行统计;四是系统初始设置欠缺,项目支出预算金额不够明细;五是部门整体评价等功能模块还需要开发完善。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对策思路
(一)加强拓展绩效理念,逐步形成社会共识。一是借助法律、法规、制度三个层次的制度设计,实现制度规范的权威性、严肃性、现实操作的指导性,全面加强绩效理念的规范约束作用,并促进绩效理念落实到工作中。二是利用报刊、网站等媒体平台和各种会议、培训等场合,积极宣传绩效理念,不断培育绩效理念,力争使社会各界了解绩效理念。三是强调绩效理念与具体工作相结合,如强调设立绩效目标,拓展绩效评价的层次与范围,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与宣传等,逐步培养提高绩效意识,力争形成社会各界的绩效共识。
(二)在加强组织机构、强化三支队伍上下功夫。各级财政部门应建立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加强人员力量,发挥其对绩效管理工作的管理、组织、监督等作用。其次,应着重强化三支队伍:一是由各级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人员组成的管理队伍,二是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相关专家教授组成的专家队伍,三是由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绩效管理(评价)咨询等中介机构组成的第三方评价队伍。
(三)加大力度,扎实推进绩效目标管理。一是省财政厅应参照财政部文件,结合山西实际出台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对绩效目标的设定、申报、审核、批复以及不同部门(单位)职责等做出明确的规定;二是适时召开“两市一县”绩效目标管理经验现场交流推进会,扩大其引导、促进的积极效应;三是加大对预算部门(单位)及其相应的预算职能处室(科室或股室)绩效目标填报与审核的考核力度,并采取适当方式给予奖惩。
(四)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一是将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纳入“十三五”预算绩效管理规划,并强调落实推进;二是省财政厅通过招标开发应用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使之成为各处室、各市县开展绩效管理的工作平台;三是积极开发建立绩效管理与绩效评价所需要的丰富详实的数据、指标、案例等“智库”;四是积极协调有关各方解决预算绩效管理与部门预算两个系统的对接融合问题。
(五)因地制宜,分类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试点。一是根据不同市县的实际情况,确定不同类型的试点;二是高度关注试点的进程、成绩与问题等,并给予各方面的支持和指导;三是适时召开试点经验交流推进会,推动试点经验在面上“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