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财税体制改革新形势和预算监管业务新常态,贵州专员办积极探索谋划,先行先试,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调整内设机构,做好工作衔接
2014年11月25日,贵州专员办党组即对办内处室进行了调整,并根据干部知识结构优化了处室人员配置,严格按照新的监管职责开展工作。为保证处室调整后的各项工作平稳过渡,按照“老工作老办法、新工作新办法”的原则,重点处理好履行既定工作和开展预算监管的关系。新的处室一方面要不折不扣地完成既定工作任务,还要完成新任务,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乱、工作不乱。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业务素质
转型后,专员办的一个处对口部内多个司局,一个干部往往要学习掌握多个领域的业务知识,为补齐知识短板,一是由办领导带领学习新《预算法》和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逐条解读,引导干部职工尽快适应监管理念和工作模式的重大转变。二是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干部参加预算管理改革专题讲座和预算司组织的财政预算监管培训,邀请贵州省财政厅总会计师和预算处、经建处、社保处等有关处室开展讲座10余场。同时,创新培训学习机制,让每一期参加财政预算监管培训班的干部走上讲台宣讲培训课程,让全办干部职工都能带着问题学,做到学思结合。三是鼓励干部自学,统一购买了预算管理方面的书籍供大家学习,让大家及时掌握财政预算知识,做好履职准备。
三、健全操作规程,规范监管工作
为确保财政预算监管工作有依据、有抓手,根据部里有关规定和要求,贵州专员办单独或与省财政厅、国税局等有关部门共同制发了《贵州省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监管实施办法》、《中央驻黔预算单位预算监管实施办法》、《中央税收收入监管实施办法》、《中央非税收入监管实施办法》和《中央驻黔企业财政监督实施办法》等操作规程。这些制度提出了专员办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监管依据,对加强属地中央预算单位预算管理、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等主要监管业务的具体工作方式、监管流程、审核要求和成果运用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工作的关键节点以及相关处室的具体职责。在制发这些办法过程中,贵州专员办着眼大局、立足实际,坚持“开门集智”。一方面虚心“请进来”,邀请相关主管部门和单位进行专题座谈,共同研究探讨办法制定中的方向性和和框架性问题,充分吸收借鉴资金管理使用上的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另一方面主动“走出去”,办法初稿拟定后,广泛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认真修改完善办法中的不足之处,确保各项操作规程能够接上地气、落地开花。
四、加强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加强与部内司局的沟通联系。2014年年初,贵州专员办即制定了《财政部驻贵州专员办业务联系人试行办法》,率先与部内相关业务司局建立沟通联络机制。随后,又根据财预〔2014〕352号文件要求进行了必要的调整,保证了与部门司局的上下联系渠道畅通无阻。二是加强与贵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及财政厅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向贵州省委、省政府汇报专员办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精神,省委和省政府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并对专员办工作提出希望。2014年9月,贵州专员办与省财政厅联合发文,建立了财政监管工作沟通协调机制。2015年2月,与贵州省财政厅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签发了贯彻财预〔2014〕352号文件精神的联席会议纪要,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目前,贵州专员办各处室已按要求与省财政厅对口处室建立了多层次的沟通联络机制。三是加强与监管对象的沟通联系。召开了贵州省金融企业、非金融企业经济运行情况调研座谈会和中央预算单位预算监管工作会,向参会各方传达了专员办工作转型有关精神,明确了下一步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做到了监管与服务并重。
五、推动系统联网,加快信息化建设
从今年3月起,贵州专员办与省财政厅加紧对接财政系统信息联网工作。经协商讨论,拟通过光纤连接的方式,同步开展与贵州省财政厅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执行信息系统(含国库收支管理系统)、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和贵州省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对全省财政预算收入、支出资金的全口径、全过程、常态化监管。目前相关工作正有条不紊地开展,并将于近期完成。中央税收收入监管信息系统和中央驻黔预算单位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和互联互通也在紧锣密鼓地研究之中。
六、精心制定计划,稳妥启动转型
今年,贵州专员办在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目标,密切结合财预〔2015〕4号文件要求,精心制定了2015年度工作计划,在部里统一确定的重点监管事项的基础上,要求重点做好对属地中央预算单位项目支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财政供养单位人员信息的审核。结合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新增加了对贵州省生态移民搬迁补助资金等4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管以及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与风险防控、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7项课题调研,全年工作内容充实饱满,任务安排科学全面。目前,贵州专员办正按照转变观念、彻底转型、全面覆盖、强化监管、突出重点、抓出成效的原则,采取深浅结合、以点带面的工作方法,在做到“两个全覆盖”的同时,重点对上述重点部门和事项开展监管,不断探索总结专员办开展财政预算监管的思路和方式方法,积极稳妥地向前推进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