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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地方债市场化程度能加强抗风险能力

2018年3月7日  来源:证券时报 

    

  2009年以来,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发展迅速,截至2017年末,地方政府债券存续规模为14.74万亿元,为全市场规模最大的债券品种。 

    2016年以来,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基础上,进行了交易所市场发行的尝试,形成了一定规模。尽管如此,我国地方政府债券长期以来主要在银行间市场发行,未覆盖所有市场的投资者,投资者群体比较单一,存在流动性比较差、发行承销的市场化程度不足等问题,还需要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市政债的市场化发行经验,进一步扩大交易所发行的规模,推动相关的改革和实践。 

  美国市政债券的发行方式包括公开发行和私募发行。其中,公开发行的债券通常由一家或多家承销商承销,根据承销方式不同又分为协议承销和竞争性承销,即议价和竞拍。 

  同时,美国市政债市场建立了“承销商——经纪商”合作的承销模式。承销商的角色是负责整个发行流程,通常亦需要承担发行失败的风险。承销商先与发行人商定债券发行的价格并将其分配给经纪商,经纪商再销售给具体的投资者。 

  美国市政债的投资者群体覆盖了个人与机构,结构比较均衡,其中个人投资者是美国市政债市场中的主要投资者。以2016年为例,个人投资者及共同基金合计持有的市政债占比为67.10%,是市政债市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美国相比,我国地方政府债券的投资者主要是银行,个人和其他机构投资者参与较少。发展地方政府债市场,对于规范我国地方政府举债途径、提升债务透明度、降低举债成本等有着重要意义,同时亦是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重要举措。 

  专项债券作为地方政府债的一种,其收益率高于国债等产品,而风险程度较低,违约的可能性很小,对个人投资者有较大的吸引力。值得注意的是,不同于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专项债券的发行金额相对较小,这也意味着其对应的单个投资者认购的金额会更小。证券公司能够更好地覆盖到此类小额投资者,充分挖掘市场需求,降低发行成本。专项债券类型多样,也可以匹配不同类型的机构投资者需求,有助于降低融资成本。 

  在方案设计方面,专项债券作为特定项目融资的债券品种,与非金融企业债中的项目收益债具有一定程度的相似性,证券公司拥有丰富的项目收益债券的承做经验和成熟的人才队伍可以进行方案设计。 

  中国地方政府债的推进过程中,地方政府作为发行人,亦同时承担了债券发行过程中的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信息披露等大量工作。未来专项债券发行越来越多样化,同时全国不同地域差异较大,地方政府的工作压力将越来越大,需要将发行承销外包给专业化的机构,才能不断提高发行的专业化和市场化水平。 

  证券公司的加入,有利于将地方政府发行人和承销人双重角色分离,通过专业化的分工,一方面减轻地方政府的负担,使地方政府的精力集中于预算管理、融资规划、项目甄选等更具战略意义的工作中,另一方面亦有利于提高市政债的市场化程度,提高融资效率与抗风险能力。 

  记者刘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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