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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再上新台阶

  

    新预算法实施后,浙江省着力发挥地方政府债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取得了“五新”成果,同时,提出了下一步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四字”诀窍,对各地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现将其做法简报如下:

  一、坚持创新发展,实现“五新”成果

  (一)树立了“防风险”与“促发展”并举的管理新理念。2015年以来,浙江省财政转变过去“谈债色变”的片面理解和认识,提出了“防风险、促发展”并举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新理念,明确“防风险”是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最低要求,“促发展”是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最高要求,两者不可偏废。“防促并举”作为浙江省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新理念,得到浙江省省委、省政府的高度肯定。

  (二)提出了“用好‘一个公式’,算好‘三本账’”的管理新思路。“一个公式”,即“债务余额≦债务限额”,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是中央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新工具。这个公式用得越好,对本地发展的贡献越大。中低风险地区要用好用足地方政府债券,高风险地区要加大化债力度,确保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更好促进区域发展。用好“一个公式”,前提是要算好“三本账”。第一本账——“财力账”。财力是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的依据,也是政府债务率计算的依据。只有把“财力账”算好,才能既防风险、又促发展。第二本账——“法律账”。依法行政、依法举债,是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底线,必须有规矩意识,牢牢守住不违法违规这个底线。第三本账——“风险账”。中低风险地区要加强风险质量管控,为领导做好“促发展”的参谋;高风险地区要提出切实可行的化债方案,为领导做好“防风险”的参谋。

  (三)健全了“1+8”的管理制度新体系。2016年,浙江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全省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方向、目标、任务和要求,这是浙江省自2005年在全国率先以省政府名义下发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办法后又一制度创新。同时,浙江省财政厅陆续下发了8个债务管理配套文件,形成了全面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1+8”新型制度体系,包括存量政府债务置换、风险预警和管控、财政奖惩办法以及重申严禁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融资或担保等各项规定。

  (四)建立了奖惩结合的管理新机制。2016年,浙江省建立了“红、黄、绿”三色系的风险预警机制,分类提示、分类管控债务风险。对高风险地区(债务率高于100%的地区,纳入红色预警),建立5年化债计划管理机制;对中低风险地区(债务率低于100%、高于95%的地区,纳入黄色警示;债务率低于95%的地区,为绿色安全区),建立与政府债务风险管控质量挂钩的财政奖惩政策,进一步强化市县级政府债务管理的主体意识。风险管控质量好的,省政府给予财政奖励,否则扣减财政资金;化债计划完不成的,也要扣减财政资金。

  (五)作出了富有成效的新贡献。2015年以来,浙江省通过地方政府发债融资模式的重大转变,每年节约政府融资成本300多亿元。目前,浙江省置换存量政府债务进度全国领先,已超过全省存量政府债务总额的70%。置换进度越快,资金使用效率越高,节约的成本越多,促进民生改善、经济发展的作用越大。同时,全省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逐步走上正轨,近半数市县建立了专门的政府债务管理机构,为依法科学管债夯实了人力资源基础。

  二、把握经济新常态,唱好“四字”诀窍

  (一)唱好“促”字诀。坚持促发展、防风险并举,在风险总体可控的前提下,更加注重发挥地方政府债务资金的积极作用,把“促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一是用足用好地方政府债券。中低风险地区要结合本地发展实际,进一步用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积极发挥其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尽快将符合条件的存量或有债务进行转化,用低成本的地方政府债券进行置换,降低融资成本。二是积极推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转型。依法促进融资平台公司确立市场主体地位,特别是高风险地区,在没有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情况下,更要在融资平台公司转型上作出表率。三是抓政府债务资金的使用绩效。凡是使用政府债务资金的项目,都要开展绩效评价。

  (二)唱好“防”字诀。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提升政府债务风险“防”的意识、“防”的能力。一是抓好高风险地区化债计划的落地。全面分析政府债务率的分子分母因素,对症下药,积极筹划,从政府债务的角度提出培育财源的建议,提出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合理化建议。二是抓好中低风险地区的风险管控质量。要求中低风险地区,特别是政府债务率已接近警戒线的中等风险地区,把握好政府债务率的动态变化,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范。三是谨防被问责的风险。要对新预算法有敬畏之心,依法依规举债,将规矩意识入脑入心入行。

  (三)唱好“调”字诀。主动适应政府债务管理改革要求,与时俱进进行政策调整。一要调限额结构。既调增量、又调存量,优化限额结构。调增量,主要是调增中低风险地区的政府债务限额;调存量,就是与化债计划同步,调减高风险地区政府债务限额。采取温和、务实的调控方式,考虑高风险地区化债的主观能动性,根据各地化债实际状况逐步调减高风险市县限额,使调减的幅度同市县化债节奏同步,在5年内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减到警戒线以内。高风险市县调减腾出的限额空间,用于支持中低风险地区加快发展,最终促进全省政府债务风险全域可控化。二要调政府性债务结构。加快符合条件的存量或有债务转化为政府债务的进度,尽快消化存量或有债务,降低融资成本。三要调快债务置换进度。要求市县按照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要求,加快存量政府债务置换进度,确保2017年基本完成非政府债券形式存量政府债务置换工作,在国务院确定的期限内提前一年完成任务。

  (四)唱好“换”字诀。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战略和提升国家治理能力要求的一大集中体现,迫切需要换脑、换手、换心态,积极迎接新的挑战。一是换脑。要求地方财政部门用市场意识的大脑,向“依法管债、依法理债”转换,除了要履行好培育财源、节约支出、管好支出这些职责之外,还要管好债、理好债,让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二是换手。加快建立地方政府债务全过程管理信息系统,将政府债务项目库建设、债券资金分配、债务率测算、风险预警、支出执行以及绩效结果等,全过程反映在政府债务管理信息系统中,达到“机器换人”的目的,提升管理效率,最大限度减少工作失误。三是换心态。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将防范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转变发展理念,杜绝懒政怠政,以积极心态迎接挑战,促进地方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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