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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依规操作 就能取得实效——安徽省桐城市置换存量政府债务工作经验介绍

 

为防范和化解地方存量政府债务风险,财政部从2015年起组织发行地方政府置换债券,推动高利率的非政府债券形式存量债务,转化为低利率的政府债券,其关键在于必须将置换债券资金严格用于偿还政府债务本金。安徽省桐城市认真贯彻国发〔201443号文件和财政部要求,实现置换债券资金精准对应逐笔政府存量债务,保障债权人足额收到偿债资金,切实缓解偿债压力,防范存量债务风险,在财政部专员办2016年专项核查工作中“零违规”、“零整改”。现将安徽省桐城市主要做法介绍如下:

一、主要做法

安徽省桐城市将存量债务置换作为年度政府工作重点,严格按照国发〔201443号文件和财政部要求,认真开展存量政府债务排查建档、组织置换协议签订、严格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等一系列工作,确保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一)全面对存量债务进行排查和建档。与多数基层政府仅掌握债务单位存量债务概况不同,从2015年起,桐城市加强财政与审计联动,在2014年末存量政府债务清理甄别结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排查债务单位存量政府债务情况,大大提高债务数据的准确性。一是全面摸清债务单位信息底数。深入债务单位调研核查收入、支出、偿债能力、债务结构、到期债务规模等各项信息,准确区分债务单位使用自有财力和置换债券偿还存量债务的需求。二是分类建档存量政府债务原始资料。逐笔登记各债务单位的债务合同、付款记录等历史资料凭证,对债务项目的工程合同、招投标文件、竣工决算报告、审计报告等进行分类建档,及时发现并解决原始资料凭证中存在的问题。

(二)及时组织债务单位签订置换协议。桐城市严格按照财政部规定履行置换协议签订流程,组织债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逐笔核实存量债务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存量债务置换方案。根据置换方案,积极与债权人协商置换债务项目、置换时间、置换金额、债权方收款账户等事项,明确各方权利和责任,依法依规由财政部门、债务单位、主管部门、债权人共同签订置换协议。

(三)严格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桐城市针对当地存量债务的不同性质,区分情况、分类处理,统一国库集中支付,保障置换债券资金安全。一是对征迁补偿类债务,由于补偿对象、补助金额和资金发放渠道明确,置换债券资金一律通过国库支付至“涉农补贴一卡通”,直接发放到户,减少不必要的中间环节。二是对集资类债务,由于债权人分散,缺乏统一资金发放渠道,难以直接支付,桐城市要求债务单位详细编制债权人花名册,经债权人签字确认,列明债权人姓名、收款账户等信息,由国库统一按照花名册实施集中支付。

(四)保障置换工作法律关系完整。一是支付凭证可追溯。桐城市要求债权人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置换金额的发票原件或复印件存档备查,要求发票载明客户和项目名称、出票单位严格与置换方案一致。二是统计系统能反映。桐城市严格区分债券置换、自行偿还、决算核销方式,及时在全国统一债务统计系统中录入清偿记录,准确反映置换债券资金流向,确保各级财政部门统筹把握置换工作节奏。

二、工作成效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安徽省桐城市建立了排查建档、协议签订、集中支付、事后追溯的全过程管理机制,大大提高了债务置换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既切实加强了置换债券工作管理,保障了债券资金安全,又有效避免债券资金闲置,提高债券资金支付效率,发挥政府债券资金对稳增长的积极作用。主要表现在:

(一)存量债务风险及时化解。2015年桐城市通过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14.4亿元,不仅实现了对2015年到期的7.5亿元地方政府债务全置换,还通过协商提前偿还其他年度到期的6.9亿元地方政府债务,共计节约当年债务利息支出0.6亿元,及时化解了存量债务偿债风险,大大减轻基层财政收支压力。

(二)债券置换工作严谨有序。2015年桐城市通过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共计472笔,涉及个人185笔,涉及企业255笔,实现了置换债券资金与存量债务一一对应,及时化解了长期积压的“三角债”,有效消除可能存在的债权债务纠纷,维护了政府信用。

(三)债券资金拨付及时高效。桐城市加强部门间、部门内部科室联动,实现了债务置换工作全程监控,确保置换协议随到随拨。2015年桐城市收到上级转贷的置换债券资金后1个月内全部支付,有效减少置换债券资金滞留国库的情况,切实减轻债务单位财务成本,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率。

(四)地方经济健康快速增长。桐城市通过足额偿还政府存量债务,支持了居民消费和企业扩大投资能力,避免了置换债券发行的“挤出效应”,主要经济指标实现较快增长。2015年桐城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5%,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特别是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6.1%、制造业投资增长22.8%,分别高于全省平均增幅12个、9.7个百分点。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置换存量地方政府债务事关财政金融风险防范,任务重、时间紧、涉及面广,具体操作过程中难免遇到各种形式的问题。安徽省桐城市的经验充分说明,只要准确领会中央政策精神,严格依法依规操作,就能实现政府债务管理和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两不误”。借鉴桐城市的工作经验,为更有效发挥置换债券资金的积极作用,建议:

(一)坚持依法依规推进债务置换工作。督促地方党政干部牢固树立法律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倡导防风险也是政绩的理念,严格执行预算法、国发〔201443号文件和财政部有关规定,规范推进存量政府债务置换工作,防范地方存量政府债务风险。

(二)进一步加大存量债务置换力度。围绕3年左右完成置换存量政府债务工作目标,督促地方持续跟踪存量债务情况,抓紧同债权人协商,夯实各项工作基础,提前做好存量债务置换工作准备。

(三)强化置换债券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充分认识债务置换对于防范存量债务风险的重要意义,加强置换债券使用管理的审计力度,组织专员办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地方严格将置换债券资金用于偿还债务本金,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由相关职能部门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四)加快置换债券发行后的资金拨付进度。结合各地存量债务置换规模和置换进度,合理把握发债规模和发债节奏。加强财政部门与各债务单位、主管部门、债权机构的联系,提前做好置换债券资金偿债准备,确保置换债券发行后的资金尽快拨付到位,减少置换债券资金滞留国库,提高资金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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