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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严肃处理部分市县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
及时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

2017年12月22日 来源:预算司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更加自觉地防范各种风险,坚决战胜一切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和自然界出现的困难和挑战,特别是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攻坚战。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巡视有关要求,经财政部驻江苏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核查确认,前期财政部向江苏省函告该省部分市县存在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并依法提出了处理建议。江苏省高度重视,要求相关设区市政府尽快核实、严肃处理、配合做好核查工作,常州、南通、淮安、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宿迁8个设区市政府按照要求立即启动了问责程序,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问责处理,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并于近期向财政部反馈了处理结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违法举债问题及整改情况

  2015-2016年,常州市金坛区,南通市通州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安市淮阴区、洪泽县,盐城市响水县、阜宁县、建湖县,扬州市江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邮市,镇江市镇江新区、扬中市、句容市,泰州市泰州港核心港区,宿迁市泗阳县等8个设区市的15个县(市、区)共32个项目,涉及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通过信托或资产管理计划等方式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

  截至目前,上述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已经全部纠正。

  二、相关责任人问责处理情况

  江苏省政府根据经核实的违法违规举债担保事实、整改结果、造成影响、相关人员责任等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该省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共计57人给予了不同程度的处分。其中:一是给予时任泗阳县副县长、城南新城党工委书记李某,时任洪泽县副县长王某,时任通州区财政局局长张某,时任淮阴区财政局局长万某,时任国宇实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泗阳县财政局信息中心副主任骆某5人行政开除处分;二是给予时任淮安园兴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某、洪泽县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某2人行政撤职处分;三是分别给予50人行政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诫勉谈话、提醒谈话等处分。

  三、全面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下一步,江苏省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此次问责工作为契机,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确保各项政策规定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一是切实提高风险防控意识,全面贯彻预算法要求,防范和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二是扎实做好地方政府融资行为清理整改工作,组织全省各级政府开展各种形式违法违规举债行为清理排查,主动纠正存在问题,对清理整改走过场或事后被举报或检查出来的问题,一经查实,从严问责。三是稳妥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高度关注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风险,锁定存量、严控增量,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和规范管理。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工作。江苏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肃处理部分市县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有力地防范了地方债务风险。下一步,对涉嫌违法违规举债担保的其他地区和金融机构,待相关省级政府和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后,财政部将及时通报处理结果,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各有关方面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正确的发展观,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振兴实体经济,坚定推进改革,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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