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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和2017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

 

单位:亿元人民币

          

预算数

执行数

一、2015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实际数

 

54949.33

二、2016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限额

64801.90

 

三、因预算管理变化调整余额和限额

 

-116.82

四、调整后2016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限额

64685.08

 

五、2016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发行额

 

25118.56

六、2016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额

 

24654.84

七、2016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预计执行数

 

55296.23

八、2017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新增限额

8000.00

 

九、2017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限额

72685.08

 

注:1.2015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实际数比2016年预算草案中列示的2015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预计执行数有所减少,主要是一些地区处理存量政府债务时,根据实际情况核减了一部分债务。
    2.
由于地方政府性基金中的政府住房基金、南水北调工程基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对应专项债务的余额和限额应当相应转入一般债务,不影响总的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和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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