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本表国债余额包括国债、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除此之外,还有一部分需要政府偿还的债务,主要是偿付金融机构债务,以及部分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举借的债务等,这部分债务在规范管理后纳入国债余额。
2.本表2015年外债余额实际数按照国家外汇局公布的2015年12月外汇折算率计算,2016年外债发行额和外债余额实际数按照国家外汇局公布的2016年12月外汇折算率计算,2016年外债还本额按照当期汇率计算。2016年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发生额为预算下达数。
3.受外币汇率变动,以及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实际提款数与预算下达数存在差异等影响,2016末外债余额实际数≠2015年外债余额实际数+2016年外债发行额-2016年外债还本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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