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对于2015年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大于支出417.02亿元做如下处理:一是政府住房基金、铁路资产变现收入、电力改革预留资产变现收入、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水土保持补偿费5个项目结余资金69.06亿元自2016年起由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二是对仍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项目,将其结转超过其当年收入30%的部分98.12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三是其余249.84亿元仍列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下年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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